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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件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碳钢、合金钢和奥氏体不锈钢制管件及锻铜制管件(包括弯头、三通、四通及管箍、管帽、管塞、异径接头)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气体灭火系统、喷水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系统的管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31.1-2002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 试验方法

GB/T 7306.1  55°密封管螺纹 第1部分:圆柱内螺纹与圆锥外螺纹

GB/T 7306.2  55°密封管螺纹 第2部分:圆锥内螺纹与圆锥外螺纹

GB/T 8163  流体输送用无缝钢管

GB/T 14976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GB/T 9115.2  凹凸面对焊钢制管法兰

GB/T 9124  钢制管法兰  技术条件

GB/T 14626  锻钢制螺纹管件

GB/T 17185  钢制法兰管件

JB 4726-2000  压力容器用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锻件

JB 4728-2000  压力容器用不锈钢锻件

JB 4743-2000  压力容器用镍铜合金锻件

JB/T 8466  锻钢件液体渗透检验方法

JB/T 8467  锻钢件超声波探伤方法

JB/T 82.2-1994  凹凸面钢制管法兰

3  分类

3.1  类别

管件按其使用连接型式分有四大类,即法兰管件、螺纹管件、法兰螺纹复合管件及对焊管件。每一大类又包含有45°弯头、等径90°弯头、三通、四通、管箍、管帽、管塞、异径接头等小类。

3.2  型式、尺寸、公称压力

3.2.1  型式、尺寸

3.2.1.1管件的型式与尺寸应根据工程具体应用设计。但法兰管件的型式应优先采用GB/T 17185规定的型式;螺纹管件的型式应优先采用GB/T 14626规定的型式。

3.2.1.2  法兰管件的法兰采用欧洲体系,法兰尺寸应符合JB/T82.2-1994表1的规定;采用美洲体系,法兰尺寸应符合GB/T 9115.2的规定。法兰尺寸公差按GB/T 9124的规定。法兰管件的其余部分的尺寸公差按GB/T 17185的规定。

3.2.1.3  螺纹管件的螺纹是55°密封管螺纹,尺寸公差应符合GB/T 7306.1和GB/T 7306.2的规定。螺纹管件的其它尺寸公差采用GB/T 14626的规定。

3.2.2 公称压力

管件的公称压力有17.2MPa和5.3MPa两个压力等级,所适用的系统见表1。

表1

公称压力(MPa)

适用系统类别

17.2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三氟甲烷灭火系统、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混合气体(IG-541)灭火系统

5.3

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六氟丙烷灭火系统、中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喷水灭火系统 

3.3  标记

3.3.1  标记内容

由管件代号(如:通用件代号、零部件代号)、管件名称及公称通径与公称压力组成。

3.3.2  标记示例

公称通径DN125×DN150、公称压力PN17.2MPa的三法兰式中小三通:

    TB104/2   三法兰式中小三通125×150-17.2

公称通径DN40mm、公称压力PN17.2MPa的55°锥管螺纹等径四通:

    T009   四通40-17.2

4  技术要求

4.1  材料

4.1.1  管件常用材料牌号见表2,管件也可采用表2以外的其它材料制造。

表2 

材  料  牌  号

标  准  号

备注

20

JB 4726-2000



1Crl8Ni9Ti

JB 4728-2000



HPb59-1

JB 4743-2000

不适用法兰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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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管件毛坯一般为锻制件,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中所列相应标准的规定;管件毛坯亦可焊接拼装成型,拼装所采用的钢管应符合GB/T 8163或GB/T 14976的规定。

4.1.3  制造管件的原材料均须具有材料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明书(或其复印件),并应按照证明书对材料进行验收,必要时还应进行复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4.1.4  对于特殊要求,可增加对材料的检验项目,如超声、渗透、磁粉探伤等无损检测项目。

4.2  制造

4.2.1  所有成品管件表面应无裂纹、夹层、夹渣及氧化皮等影响产品质量的缺陷。

4.2.2  管件的加工误差不应超出3.2的要求。

4.2.3  管件所有切削加工面的表面粗糙度Ra 的最大允许值为12.5μm。

4.3  表面处理

4.3.1  碳钢、合金钢管件的内外表面应进行镀锌钝化处理,铜合金则进行钝化处理。

4.3.2  奥氏体不锈钢管件应进行酸洗钝化处理。

4.4  热处理

成品管件如有硬度要求,应进行热处理。

4.5  强度要求

按5.3的规定做水压试验,管件不应有破裂、变形或渗漏现象。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

    采用目测法检测,应符合4.2.1、4.3的规定。

5.2  外形尺寸

    采用卡尺、量规等检具检测,应符合4.2.2、4.2.3的规定。

5.3  水压试验

5.3.1  管件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1.5倍管件公称压力。

5.3.2  试验介质为水(水中可含抗腐蚀剂)。试验温度为5℃~50℃。

5.3.3  试验保压时间为5min。

5.3.4  试验结果应符合4.5的规定。

5.4  硬度

采用布氏硬度测量仪检测管件的硬度,检验方法按GB/T 231.1的规定,结果应符合4.4的规定。

5.5  无损检测

    碳钢、合金钢管件采用射线或超声波探伤检验,检验方法按JB/T 8467的规定;奥氏体不锈钢或铜合金管件应进行渗透检验,检验方法按JB/T 8466的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检测项目及抽样方法

见表3的规定。

表 3

序号

检测项目

抽样数量

1

外观检查

按相关标准规定

2

外形尺寸

按相关标准规定

3

水压试验

全部

4

特殊要求

硬度

1件/批

无损检测

全部

6.2  判定规则

    水压试验项目或无损检测项目不合格,则该管件为不合格品;硬度检测项目不合格,则该批管件为不合格品;外观检查项目和外形尺寸项目按相关标准规定抽检,如有一项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检测,如仍有不合格项,则该批管件为不合格品。

7标志及包装

7.1  标志

7.1.1  成品管件必须在显著位置有永久性标志,字迹清晰完整。

7.1.2  标志内容包括:

    a) 公司商标或“NX”字样;

    b) 公称压力“PN”字样及相应数值;

    c) 公称通径“DN”字样及相应数值。

7.2  包装

7.2.1  成品管件的法兰密封面或螺纹部分应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防止其受划伤和撞击损伤。

7.2.2  成品管件的包装还应符合其所适用的系统的相关规定。